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系部按照以下时间准时完成。
1、两个年级任课教师于第十七周周末(2018年6月29日)结课,公共任选课任课教师于第十五周周末(2018年6月15日)结课,不得提前结课。
2、各技能考试科目(非卷面考试科目)应于各年级规定结课时间前完成随堂考试,并给予成绩评定。
二、期末考试出题要求:
1、卷面考试分为系考、院考两部分,各系于第十三周周三(2018年5月30日)将本系系考、院考科目以考试计划表(到OA教务处教务科考试相关表格下载)的形式上报教务处考务办公室,基础部上报由学院统一安排的卷面考试科目表。各系部要按照培养方案制定考试计划。要求掌握每专业院考科目不超过四门原则。
2、各系部务必于第十四周周三(2018年6月6日)将本系系考卷面考试试题(A、B各一套)上交教务处考务办公室,务必于第十四周周五(2018年6月8日)将院考卷面考试试题(A、B各一套)上交考务办公室,以保证试卷印刷的时间和质量,逾期不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
(1)出题教师注意试题难易度,确保成绩正态分布;试题中课本原题和已做过的练习题比例不得超过30%,A、B套试题相同比例不得超过40%。
(2)上交的卷面考试试题务必注明开、闭卷,若对答题时间无要求,请务必在出题时保证试卷的题量(题量要求务必满足考试时间90分钟),若对答题时间有要求,请注明答题时间。
(3)请各系部务必认真审核试题,保证试题规范、严谨、正确无误,并严格遵照试卷模板注意事项,保证试卷标题、页脚准确,明了。请认真填写试卷审核登记表(OA教务处教务科考试相关表格下载),经教学主任审查签字盖章后连同试题统一上交考务办公室。
三、期末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