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7年5月学院对800余门课程标准进行了验收工作,70%以上的课程标准已经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核。现计划于12月开展剩余课程标准的验收工作,验收对象为:
1.招生满三年的专业未制定的及之前所有未通过验收的课程标准;
2.开设未满三年的专业不限数量与比例;
3.目前无在校生专业课程标准暂不验收。
请各系部参照《关于制定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对本系部新制定的及尚未通过验收的课程标准开展初审,并将通过系部初审的课程标准及汇总表于12月20日前打包发送到邮箱:hbwgyzyxyjwc@163.com。
主持人及团队成员的信息要体现在课程标准汇总表中,不要出现在课程标准的正文中。
汇总表及《关于制定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下载地址:新版OA知识社区/文档中心/单位文档/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课程标准文件夹。
教务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