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学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11月21日
根据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工作安排,严肃规范考场纪律,现就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笔试时间
2017年11月25日(周六)下午14:00-15:3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笔试地点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博闻楼二层。
三、领取准考证
请本人持身份证于11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A座1109室及时领取准考证。不按时或不领取准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注:考试当天不发放准考证。
四、相关要求:
(一)考前20分钟(13:40),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并在本人座位就坐。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书包、文字资料等物品主动放在考场指定地点,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参加考试。通讯工具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如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一律按作弊处理。
(三)考生入座后须将身份证明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备查对。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再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可交卷出考场。考试结束后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四)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存在字迹模糊、污损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五)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在规定位置填写的,成绩无效。考生只准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答题,答题不得使用涂改用品。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座位坐错、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等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后不准互相借用文具,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考试过程中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后,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八)开考后考生在座次表上签名并填写本人身份证号。
(九)请考生提前自行查看考点位置及行车路线,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耽误参加考试。
(十)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十一)考生须妥善保存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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