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帆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年05月18日
为庆祝第34个教师节,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的通知》(冀教人函〔2018〕2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层次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由教育部进行表彰奖励。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院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其他事项
(一)我院将召开评审会,研究推荐1名候选人报市教育局。
(二)请于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12:00 前将《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2018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纸质版1份报送至人力资源处1108室(相关材料见人力资源处OA文件夹),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5928586,邮箱:hbdwjmzyxy@qq.com
 
 
                                        人力资源处
                                      2018年5月18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最新新闻
·学院学子在2020年 12.03
·学院举办2020年世 12.02
·学院代表队荣获驻秦高 11.30
·秦皇岛市委书记朱政学 11.30
·学院圆满完成教育部“ 11.30
·学院学生在2020年 11.30
·学院代表全省高职院校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