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北传统文化研究项目2018年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李越 文章来源: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年11月28日
各相关老师: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的安排,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省社科规划办”)面向全省推出“河北传统文化研究项目2018年专项课题”。该课题主要资助河北文化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是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现就做好河北传统文化研究项目2018年专项课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河北省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全面研究梳理河北优秀传统文化,阐释河北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重要地位和独特风貌,推出一批权威性、学术性、应用性俱佳的优秀成果,切实发挥社科基金项目的决策咨询功能和导向作用,提升河北文化软实力,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文化支撑。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副高职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主持过省社科基金项目,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因学术不端而被中止、撤项(自清理、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申报。
3.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
三、申报课题要求
1.申报者按照《河北传统文化研究项目2018年专项课题研究选题》(附件1)申报课题,也可参照选题方向自拟题目。
2.申报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报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3.课题完成时间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2-3年。立项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资助经费。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省社科规划办批准可延期一次最多1年,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资助经费。
4.课题成果以专著形式结项,要先鉴定后出版,要求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指定出版单位及河北人民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课题负责人未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不得擅自提前出版,否则,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课题组应退回资助经费。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1)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附件2),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其中原件1份、5份复印件;(2)每项《申报书》的电子文本1份(WORD文件格式制作)。
2.请各申报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18年12月3日11点半前报送至科研科(主楼1134),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bwyky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河北传统文化研究项目2018年专项课题研究选题》(附件1)及《申报书》(附件2)已上传至新版OA-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申报-2018年度-河北传统文化研究项目2018年专项课题】文件夹,请申报者自行下载
 
联系人:李越
电 话:5926471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181128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最新新闻
·学院学子在2020年 12.03
·学院举办2020年世 12.02
·学院代表队荣获驻秦高 11.30
·秦皇岛市委书记朱政学 11.30
·学院圆满完成教育部“ 11.30
·学院学生在2020年 11.30
·学院代表全省高职院校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