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市教育局开展全市第十一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李越 文章来源: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06月12日
各相关老师:
为总结和推广全市教育科研工作成果,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我市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经秦皇岛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第十一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参评内容
参评成果范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究成果。
(一)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不包括译著、编著、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
(二)不宜公开出版或发表,但已被县区(或以上)人民政府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三)虽未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通过结题鉴定验收的全国、省、市规划课题研究成果(以结题鉴定验收时间为准)。
二、申报对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院行政、教辅部门及各系部教师均可申报。
三、申报指标
我院限申报8项
四、申报材料
(一)《秦皇岛市第十一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1)1份,要求必须使用计算机录入并用A4纸双面打印《秦皇岛市第十一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1份。
(二)成果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以及申报成果的复印稿各1份(在打印稿封面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公章)。不宜公开出版或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成果,须由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并注明所采用的成果内容。虽未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通过鉴定验收的立项课题研究成果须附课题立项通知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和结题证书。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其他主要成员不超过四人。
五、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人于2019年6月19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职研中心科研科(主楼1134),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bwyky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所需材料已上传至【新版OA—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研科—秦皇岛市第十一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文件夹。
 
联 系 人:李越
联系电话:5926471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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