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最美秦皇岛人·最美教师”的通知
作者:张帆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08月13日
根据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推选“最美秦皇岛人·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秦教师〔2020〕10号)要求,现就我院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秦皇岛市14所直属院校推荐指标共计2名。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我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市直属院校的评选推荐。学院每个部门限报1名教师参加全院评选推荐。
二、推选范围与条件
推选范围:我院在职在岗教师。
推选条件: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重点推选网课开展期间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务求实效的先进教师典型。
三、推选程序和要求
(一)按照推选条件,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所在中层部门考核并经过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择优报送人力资源处。
(二)人力资源处对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三)学院组织评委进行评选推荐。
(四)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党委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人力资源处将推荐人选材料报市教育局。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最美秦皇岛人·最美教师”推荐评审表》2份,个人事迹材料1份(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装订相关学历、学位、职称、荣誉称号、业绩奖励等证书和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最美秦皇岛人·最美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1,于8月16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报送至主楼110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13703357557(相关附件请到学院办公OA人力资源处文件夹下载)。
 
  
人力资源处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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