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秦皇岛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作者:刘薇娜 文章来源: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09月17日
各相关教师:
首届秦皇岛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秦皇岛市教育局行评奖委员会职责,由秦皇岛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行评奖办公室职责。
二、指标分配
学院限报10项。
四、本次评奖设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项150项,其中:一等奖25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75项。
五、评奖范围
1.凡列入全国、全省、全市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全省、全市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单位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国家、省、市优秀教学成果奖和教育科学研究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各县区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其推荐成果原则上应是评奖活动中已获奖成果。凡参加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5.参评成果限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六、参评内容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提供相关证明)。
七、申报要求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八、申报办法
1.本届评奖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一个人只限申报一项。列入全国、全省、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2.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秦皇岛市首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参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3.评奖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各参评人按时将申报数据汇总表和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bwykyb@163.com。纸质版申报评审书、学术诚信审核表、意识形态审核表报送至职研中心(1134)。
附件1:秦皇岛市首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2:秦皇岛市首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3:秦皇岛市首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附件4:学术诚信审核表
附件5:意识形态审核表
以上附件已上传至【OA-职研中心-科研科-各类评奖活动-首届秦皇岛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文件夹。
联系人:刘薇娜 李越
联系电话:5926471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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