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秦皇岛市科技局组织推荐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作者:李越 文章来源: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10月21日
各相关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启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冀科综函[2020]85号)要求,秦皇岛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对象
科技特派员是指立足河北省产业发展和基层科技创新需求,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乡镇(街道)基层政府、协会等中选拔,派驻到河北省内乡村、企业、园区等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
学校、科研院所、协会、企业等社会组织作为科技特派员的来源渠道,称为派出单位。
二、选任条件              
申请科技特派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志愿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身体健康、作风踏实、热爱科技、勇于创新,无不良记录。
2、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申请科技特派员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一定科研能力。
3、在校大学生申请科技特派员一般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或拥有科研成果。
三、推荐选派程序
科技特派员由派出单位按照自身业务实际,结合征集的科技特派员企业服务需求,提出推荐符合条件人选,确定服务对象,报送市科技局审核上报省科技厅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教师参照申报条件,认真阅读《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指导方案》(附件1)中相关政策、《秦皇岛市科技特派员企业服务需求信息表》(附件2)中企业需求信息与《河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三方协议书》(附件5),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技能与特长,积极申报。
(二)请各申报教师于2020年10月22日下午4:00前将《科技特派员推荐申报表》(附件3)、《科技特派员推荐备案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交至科研科(主楼113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wyky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所需附件已上传至【新版OA-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研科-科技特派员】文件夹。
 
联系人:李越
电 话:5926471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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