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田建军 文章来源:国际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各相关教师:
为加强国别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更好为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加大通过“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力度。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1.本计划可由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系部,获得留学单位邀请信,并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
2.本计划可结合学院“玻利维亚研究中心”相关国别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或机构开展的“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留学系部。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申请系部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录取留学人员。
二、选派对象
1.学院“玻利维亚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
2.根据实际需要支持国别和区域研究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 访问学者3-12个月;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4. 博士后6-24个月。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人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
6.类别要求、外语条件等其他条件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具体请于2021年1月登录国家留学网( www.csc.edu.cn)查询。
六、申请程序
项目申请人向国际交流中心申报项目,国际交流中心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项目经批准后执行选派工作。各申请人须在2021年1月11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与国外院校签署的院际合作协议中/外文版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中心,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vahifl@163.com。
七、联系人
李媛媛 5926330

附件:项目申请书
国际交流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最新新闻
·2021年新年贺词 12.31
·学院举办秦皇岛市“反 12.28
·学院党委召开本学期第 12.28
·市教育局工作组来学院 12.23
·学院召开冬春火灾防控 12.23
·学院荣获“2020年 12.21
·学院与秦皇岛市民营企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