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巡课、听课记录的通知
作者:刘国磊 文章来源: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17日
各相关部门:
依据《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巡课、听课制度》,请各部门领导对照制度要求,于6月25日前将巡课、听课记录交至职研中心1134室。各相关部门中层领导干部的巡课、听课记录统一交职研中心;基层领导干部的巡课、听课记录由本部门统一收集保存。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巡课、听课制度》及巡课、听课记录表见OA—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质量监控科。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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