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教龄30年以上一直坚守教育教学一线优秀教师人选的通知
作者:张学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7月06日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42号)要求,进一步在全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新时代我省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决定在近期联合省级媒体对教龄30年以上,目前一直坚守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进行宣传报道。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将学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院拟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2)教龄30年以上,一直坚守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
三、材料报送
请各中层部门符合条件、有先进事迹人员积极报名,并于7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人力资源处1109,联系人:张老师。
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市-单位”。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三)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2)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附件详见OA人力资源处文件夹—遴选优秀教师)
 
                               人力资源处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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