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师德专题教育总结报告的通知
作者:安松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7月07日
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根据冀外经院师〔2021〕1号,按照学院师德建设要求,拟收取上半年师德专题教育学习总结。
一、各中层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结合本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全面客观总结工作、成绩亮点,做到文字精炼,内容详实。
二、各部门在报告中要包含有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学习活动的图片资料。
三、报告要力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7月12日前报师德建设委员会,同时OA发送电子版(联系人:安松)
 
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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