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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19年04月12日  作者: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
 各相关教师:

  河北省科技厅2019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等过程具体详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hebei.gov.cn/-办事服务-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在线办理-项目申报过程说明);项目负责人也可以选择由科研科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如需分配,请提前联系科研科相关负责人员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5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2.项目组成员、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3.专项另有要求的,以具体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二)相关事项

1.无在研项目的申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项目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3.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4.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不纳入上述在研项目范围。

5.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6.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7.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加强对申报材料内容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8.专项另有要求的,以具体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人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说明:本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为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请各申报人注意其与自筹经费项目的区别。

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通过、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修改。项目申人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报送到科研科(主楼1134)

四、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9412日至426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195717:00。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科研科(主楼1134)。

课题指南已上传至【新版OA-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研科-课题申报-2019年度-2019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五、咨询电话

课题申报相关问题咨询,联系人:李越,联系电话:5926471。

  项目管理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1-85866036  85866037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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