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等6家金融机构签订了《扶持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合作协议》,并确定了2010年至2012年三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8亿元的目标任务。
1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
全省6年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5亿元
自2003年以来,河北省全面启动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截至2009年9月底,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5亿元,共为161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贷款2.71亿元,其中今年1至9月份发放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0%。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扶持2.7万人成功创业,累计带动(吸纳)12万人就业。
10月底前各县(市)务必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据介绍,目前各县(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县(市)至今没有开展。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意见》要求,2009年10月底以前,全省各县(市)务必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县(市)可建立担保机构,承担小额贷款担保业务;也可以不建担保机构,可将担保基金直接存入经办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直接担保,由经办金融机构按规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除此之外,县(市)还可以探索其他贷款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将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工作下达专项指标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意见》明确,各地要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充分利用现行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力度,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从明年开始,将对各地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工作下达专项指标,并对该项指标进行专门考核和通报。
省级财政每年安排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各地担保补助
按照《意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风险补偿资金用于补助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市)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专款专用;与此同时,各地财政部门也要多方筹集担保基金,确保及时到位。《意见》要求,对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金额较大的金融机构,各地要增加担保基金存储额度;对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金额少的金融机构,各地要减少担保基金存储额度。省按各地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
石家庄各地区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咨询电话 :
石家庄:0311-89632109 承德市:0314-2023020 张家口:0313-2021033 秦皇岛:0335-3262720 衡水市:0318-2150408 邢台市:0319-3690339 邯郸市:0310-3089820 唐山市:0315-2803067 廊坊市:0316-2229232 保定市:0312-3301273 沧州市:0317-307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