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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一)
【字体:大 中 小】 【2014年04月15日】 【作者/来源 jiuye】 【阅读:次】 【关闭

一 、《就业失业登记证》

1、《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作用是什么?
答: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失业保险待遇、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凭证。
2、哪些人员可以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答: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未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相应就业政策;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转业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等。
(2)具有本省户籍的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3、如何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答:(1)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社区)初审合格后,报县区就业服务部门,由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
(2)需提供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其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填写《河北省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
4、使用《就业失业登记证》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1)劳动者在接受公共就业服务、享受相关扶政策、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时,应出示《就业失业登记证》;(2)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就业、失业状态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相应信息变更;(3)《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和伪造。《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发证机构报损,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经原发证机构核实后补发。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可享受那些扶持政策?
答: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享受一下相关扶持政策:(1)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2)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申领职业(创业)培训补贴;(3)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4)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5)自主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担保贷款;(6)从事个体经营、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免收管理类、登记类、执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7)按规定申请享受创业指导、创业项目推荐、创业模拟实训等创业帮扶;(8)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助;(9)当年未就业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不超过六个月的失业补助;(10)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扶持政策。
6、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期限有何规定?
答:自2013年起,高校毕业生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7、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答:自2013年起,高校毕业生可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本地免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8、哪些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答:根据秦人社(2012)293号文件规定,我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登记失业人员中,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失业后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一名成员。
(3)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家庭中未就业成员。指因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统一征地后,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家庭成员,由当地人社部门认定其中一人。
(4)“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的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连续6个月以上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家庭中的一名成员。
(5)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村户籍低保家庭一名成员(以下简称“农村籍低保家庭成员”)。
(6)毕业两年以上且进行了失业登记,未实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符合多项条件的家庭只认定一名成员。
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认定标准和范围。
9、怎样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持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负责核实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报县(区)就业服务部门认定。被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由认定机构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注“就业困难人员”标志,就业困难人员据此享受相关部门提供的就业援助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需持下列材料进行申报:
(1)“4050”人员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和《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
(2)城镇低保家庭人员: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
(4)“零就业家庭”成员:
1、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零就业家庭认定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
(5)农村籍低保家庭成员:
1、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
(6)高校毕业生: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
(7)残疾人员: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和《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
10、如何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答: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应积极参加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组织的培训和招聘活动,并按照要求定期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履行就业或失业状况登记手续。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3次推荐上岗,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与用人单位洽谈的;用户人单位已决定聘用,因本人原因不愿就业的;超过半年未按规定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或失业状况的,以及本人自愿放弃就业要求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后再次失业,应按规定程序重新认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通过集中招聘、个别介绍等多种方式,为就业困难人员推荐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高技能水平。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三、社保补贴政策 

11、哪些企业(单位)可以享受社保政策?
答:我市各类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以及公益性就业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相应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12、企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13、中小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中小微型企业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员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可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截止审批期限为2015年底。
14、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如何?
答:凡我市户籍人员。经本人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在灵活就业期间均可申请本人缴费额(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6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原在企业或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3年期解除协议后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仍可申请期限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5、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就业社保补贴?
答: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审批期限截止至2015年底。毕业2年以上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的,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享受灵活社保补贴。
16、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如何申请?
答: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年度按各县区就业服务部门有关规定,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的县体申报材料以当年街道、乡镇贴出的公告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加盖就业困难对象公章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4)《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5)银行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17、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2013年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本人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合计)60%。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包括医疗保险部分,如申请属于享受社保补贴政策一年。

四、岗位补贴政策

18、什么是公益性就业岗位?
答:公益性就业岗位一般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类岗位。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十五调规定:下列公益性就业岗位应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投资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适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社会公益活动提供的服务岗位;(3)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工勤服务岗位。
19、公益性就业岗位如何确定?
答:公益性就业岗位由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为目的,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就业岗位的范围。
20、申请公益性就业岗位就业人群范围?
答: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人员范围:一是被县区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二是市以上文件规定需要安置的其它人员。
21、哪些单位可以社情岗位补贴、期限如何?
答:对在公益性就业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公益性就业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对企业和乡镇(街道)组织创办的社区就业实体和家庭服务业等组织(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等),招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搞笑毕业生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22、用人单位申请岗位补贴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在公益性就业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就业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上季度为这部分人员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分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23、岗位补贴的标准时什么?
答:①公益性就业岗位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②企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③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五、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24、职业培训只要形式有哪些?
答:职业培训的主要形式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25、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26、符合条件人员如何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答:符合条件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培训需求,选择合适的专业和工种,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27、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时如何规定的?
答:我省规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职业类别、工种及等级、培训学时等确定,每人每学时5-8元,最高不超过2200元;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28、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答: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必须与申请人签订免费培训协议书,并按签订免费培训协议书人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1至2个学期劳动预备制培训的,由技工院校代为申请,技工院校不许与申请人签订免费培训协议书。技工院校可按签订免费培训协议书人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开班申请、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授课内容、课时安排、主讲教师等)、《职业培训补贴审核认定表》、培训监管机构出具的《职业培训监管情况表》、免费培训协议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进行就业登记的灵活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对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的申请材料,除前款所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材料外,还应附初(高)中毕业证书等。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公示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不同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同时将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9、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参加定点培训机构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应重点查看其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课程安排等是否与教学计划一致,是否按规定要求收取培训费用。
30、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如何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答:毕业学年内高校学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政府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也可自行到当地公共服务机构了解培训开展情况,申请参加培训。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以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31、企业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如何申请培训补贴?
答:企业新录用的职工,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工合同情况,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对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后根据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附: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凭证材料。
32、如何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答:符合条件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33、离校后为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答:高校毕业生个人可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主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要参加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经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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