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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关于对张秀丽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21日】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冀外经院学〔201742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关于对张秀丽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张秀丽,女,东语系2016级应用韩语2班学生,学号为201603020424。该生自2017828至今未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并且在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情况下不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
依据《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五条《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秀丽退学处理。
学生对此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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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处印发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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