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和理论研讨制度 |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08日】 来源:河北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
为适应各时期对工会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实现上级组织的要求:
1.院工会专职干部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2.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实行两级培训制度。
①院工会负责培训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
②分工会负责培训工会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
③培训必须有计划、有教材,培训教师必须认真备课、讲课、培训情况书面上报。
④根据工会各个时期工作方针,工会职能,工会地位、作用,结合院工会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专兼职工会干部理论政策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会,以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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