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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若干规定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08日】   来源:河北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落实教代会职权,发挥教代会民主监督的作用,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教代会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参照《河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民主评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建立起一套监督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自我约束的机制,从而达到提高干部素质,防腐倡廉,改进领导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推进民主政治进程,完善学院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学院管理水平的目的。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的工作,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要把这项工作同组织、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同考核领导班子结合起来,同党委考察干部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群众性、民主性的原则,真正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关心爱护”的原则,促进班子清正廉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评议原则,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地反映干部的实际情况;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和领导干部积极性的原则。评出干劲,评出信心,评出团结,增强凝聚力。
 
二、民主评议的范围、对象和时间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工作的范围是全院所有中层部门。
 
评议的对象是全体中层干部。
 
民主评议的时间是一年评议一次,每次评议与年终干部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
 
三、民主评议的组织领导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要在学院党组织领导下统一进行,学院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加大对民主评议工作领导的力度,引导干部和群众要正确对待、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工作,努力创造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会作为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工作的具体事宜,要认真做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民主评议的工作水平。
 
为了切实做好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工作,教代会成立以组织、纪检、人事、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督查、协调开展这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草拟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
 
2.负责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
 
3.对民主评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整理教代会代表的评议意见,统计测评结果,同时做好反馈和上报工作。
 
5.监督、检查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工作结果的落实情况。
 
四、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内容是以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以德才兼备为原则,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能否自觉坚持学习运用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具有大局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
 
2.是否具有良好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襟怀坦白,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公而忘私,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3.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组织领导能力;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工作是否具有开拓性和驾驭能力、是否能勤奋敬业,勇于奉献,扎实工作。
 
4.是否能勤奋好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丰富自己的知识,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具有知识的深度和广度;
 
5.是否能坚定不移地依靠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办好学院,有较高的民主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6.是否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善于同领导班子成员合作共事;
 
7.是否严于律已,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不谋私利,办事公正。
 
五、民主评议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工作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其方法步骤为:
 
1.宣传动员。要向广大干部、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宣传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在民主评议前,要集中一段时间,对被评干部和教代会骨干进行思想动员和培训,为评议工作打下基础。
 
2.制定方案。由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起草制定民主评议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指导思想、原则、组织领导、评议的对象和范围、评议的方法,日程安排,奖惩规定。
 
制定的方案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述职准备。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做好述职准备,述职报告要涵盖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地反映本人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和打算,不得以工作报告代替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并提交教代会审议。
 
4.大会述职。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民主评议。在被评议干部述职的基础上,组织教代会代表,采取背靠背的口头评议(即座谈、小组评议、个别谈话等形式,被评议人回避)或无记名填写《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意见表》的形式,对述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评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参加。口头评议时,只记录评议意见,不记发言人姓名。
 
6.民主测评。在口头或书面评议的基础上,组织教代会代表采用无记名填写《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测评表》的形式,对述职领导干部进行当场测评,并当场收回测评表。测评表可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7.综合整理。对每位被评议的对象要统计测评结果,归纳整理评议意见,根据大多数教代会代表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提出奖惩意见,向教代会代表反馈后,填写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综合情况报告表》内。
 
8.反馈结果。将评议情况向被评议的干部反馈,听取被评议人意见。向教代会通报评议情况及评议意见
 
9.资料归档。民主评议工作中有关资料应及时综合整理,归档资料包括述职报告、评议方案、评议记录、民主评议干部测评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意见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综合情况报告表等文字资料。
 
六、民主评议结果处理
 
完成民主评议程序后,要对评议结果进行认真梳理。教代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测评中获优秀票达80%以上的干部,可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民主评议中意见较大,测评中不称职票占所得票数30%—40%的领导干部,要结合民主评议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不称职票占所得票50%以上的领导干部,工作严重失职或造成损失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建议给予诫勉、降职、免职及相应处罚;同时要本着关心帮助干部的态度,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促使他们振作精神,发挥作用。评议结果要做到“三挂钩”。一是将评议结果与干部任免挂钩;二是将评议结果与奖惩挂钩。三是将评议结果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
 
教职工代表大会干部奖励、任免建议,要上报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对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重大问题要转交有关组织或部门调查核实,进行专题处理。
 
七、民主评议的纪律
 
在民主评议中要做到既要保护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保护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提意见的人打击报复,也不能借机诬陷被评议人。对被评议人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之前要注意保密,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泄露或与被评议人直接见面。
 
在民主评议期间,学院领导干部和教代会代表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不得以评议为由制造矛盾,影响团结,影响学院的正常工作。凡是不能遵守民主评议纪律的要追究其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今后上级如有新的文件,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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