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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内容分解和公开程序规定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08日】   来源:河北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院务公开是高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河北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学院实际,特对院务公开有关责任做出新的规定:
 
一、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与学院发展、管理、改革密切相关的事项,凡属直接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凡在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中必须广大群众监督的事项、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要进行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学院改革和发展的规划、计划。二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中重大问题,四是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五是干部人事工作管理的政策,程序和结果。六是群众关注的有关问题,学院各职能部门和有关管理机构均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公开。
 
二、公开内容分解
 
1.党办、院办公开职责
 
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讨论稿及正式文本;重大事件情况通报;重要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2.党委组织部公开职责
 
干部任免及招聘过程中的任职条件、职数、要求;任用或者聘用中的公示;任用或聘用的结果;干部考核结果及明示;发展新党员的政策要求程序规定;评优要求及评优结果;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3.人力资源处公开职责
 
教职工的聘任条件与要求;人才招聘条件及推荐考核办法;人员招聘条件与要求;聘任、续聘、解聘的执行及公示、结果;职工工资调整及晋级;岗位津帖、职务津贴的执行标准、调整方案和发放情况;机构改革方案;职称评审要求及评审结果;教师进修情况; 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4.计财处公开职责
 
学院教育事业费综合预算、决算;重要的财务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年度经营成果;重大专项资金(2万元以上)使用情况;创收经费、预算外经费的收支情况;职工岗位津贴及职务津贴的发放情况(含各部门)。
 
5.基建处公开职责
 
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及招投标情况;工程预算,造价、验收结果;建筑材料的采购情况。
 
6.后勤管理处公开职责
 
大宗办公用品,教学设备、仪器和采购招标过程;房屋分配及售房条件;住房公积金及房改资金的使用。水、暖、电、气等公共支出及管理情况;办公用房使用及调配情况;企业财务运行情况,公房出租管理情况;校园美绿化美化重大方案。
 
7.教务处、基础部、体育教研部公开职责
 
教改和教学评估情况;大型教学设备采购和使用;学生学籍管理;教学评优情况;各类考试情况。科研课题立项和信息;科技成果评奖申报和获奖情况;科研经费的收支情况;有关科技及其开发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要求;奖学金、先进的评审条件,要求和评审结果;教材采购等情况。
 
8.招生就业指导处公开职责
 
学院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指标,录取线;特殊专业的考取情况;毕业生就业改革政策;就业政策、用人信息;就业指导和就业情况。
 
9.学生处公开职责
 
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学生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学生奖励与处分情况。
 
10.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邀请国境外专家短期来访、申请、聘请长、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经费申请聘请长、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申请聘请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项目经费申请聘请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项目经费、申办国际学术会议、聘请长期外籍教师、申请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校部分资助等情况。
 
11.纪委公开职责
 
处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汇总材料;党风廉正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违纪情况的查处情况。
 
12.监察审计室公开职责
 
行政监督及重要规章制度及要求;重大行政失职,违规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审计要求和重要的规章制度;重点项目审计过程说明及审计结论。
 
13.保卫处公开职责
 
消防、治安等方面的重要制度和有关要求;消防治安重大问题的检查和查处情况。
 
14.宣传统战部公开职责
 
院报期刊及份数、开支等管理情况,院务公开重要内容的报道。
 
15.工会,教代会公开职责
 
教代会工作情况;重大问题讨论、审议过程和结果;教代会巡视及咨询执行情况;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工会会费收支,工会活动费、职工福利情况;职工捐助活动情况。
 
16.图书馆公开职责
 
图书馆建设、改造、重要管理措施、图书采购、资金运行等情况。
 
17.各系务公开职责
 
三、责任制落实
 
上述院务公开内容分解至各部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各部处涉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即为所承担院务分开有关内容的第一责任人,建立院务公开工作小组,加强与院务公开工作委员会及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之间的联系。指定专人负责有关公开事宜,并指派联系人。
 
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不同公开方式,对那些重大事项的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分类和程序进行公开(见重大事项公开的分类及程序要求),对那些需要公开但不属于一级院务公开内容的部份,如工作纪律、办事原则、办事规定、办事要求和办事承诺等应在部门内部公开。
 
离退休办公室、后勤公司为独立公开部门,独立公开部门要建立公开领导小组。要确定公开内容,建立公开机制,设立公开渠道,以涉及群众关心的主要问题、所从事业务的主要内容,为主体开展公开活动。公开范围必须覆盖所在部门业务活动所针对的所有群众。上述单位的公开活动必须按照院务公开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开展,必须接受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的检查、督促。
 
各系、部等教学实体单位,可参照院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二级公开体系,以二级教代会为主要载体开展院务公开,建立有效的二级院务公开渠道,以奖、酬金分配,资金运行、学科建设、职称评定为主要内容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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