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工会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 ||||||||||||||||||||||||||||||||||||||||||||||||||||||||||||||||||||||||||||||||||||||||||||||||||||||||||||||||||||||||||||||||||||||||||||||||||||||||||||||||||||||||||||||||
添加时间:【2020年03月06日】 来源:工会 浏览次数: | ||||||||||||||||||||||||||||||||||||||||||||||||||||||||||||||||||||||||||||||||||||||||||||||||||||||||||||||||||||||||||||||||||||||||||||||||||||||||||||||||||||||||||||||||
为表彰先进,促进广大工会会员更加积极地参与工会工作,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冀工发〔2018〕18号《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科发展观,以人为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三)积极协助、配合院工会和分工会开展各项活动,效果良好。 (四)积极为学院各项发展进言献策。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二)总指标数减去实指标数即为所有虚指标所争指标数。 (三)各分工会推荐的虚指标人选,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并按以下办法进行评比排序。 1.积极参加院工会部署本部门(分工会、协会)组织的活动,一次加1分,在本部门获得优秀的(不设一、二、三等奖)加3分,获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2.参加院工会级比赛获得获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3.积极参加本部门领导组织的活动一次加1分,上封顶5次。 (四)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分工会组织评选,按院工会规定的时间将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报院工会,最后由院工会委员会组织评选产生。虚指标推荐人员上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待按指标数评出人选后再填写正式表格。 (六)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选工作,使评选活动成为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推动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契机。 附:1.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积极分子各分工会名额分配表 2.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3.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积极分子(虚指标)申请表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工会 2020年3月2日 附件1: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附件3: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积极分子(虚指标)申请表
备注:佐证材料附后。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工会 2020年3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