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教职工子女学杂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19年11月20日 发布者:人力资源处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按照《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关于教职工子女学杂费报销暂行规定》,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拟办理2019年教职工子女学杂费报销审核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审核时间: 2019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2日 2.携带材料: 幼儿园2019年正式发票 3.办公地点: 学院主楼1109 联系人: 杨永超 联系电话:5926315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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