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秦皇岛市市管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秦才〔2013〕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学院开展首批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范围
市管优秀专家推荐对象为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未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专业技术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党政机关干部,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造诣深,近三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对党政机关内已列入市管干部的,或近三年内已获评“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的人员,不再作为市管优秀专家的评选对象。具体条件详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附后)
二、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择优推荐的办法进行。
1、个人申报。由申报市管优秀专家的个人,向本单位提交《秦皇岛市首批市管优秀专家申报表》及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组卷形成个人申报材料。
2、单位初评。由本单位、学术团体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推荐,根据选拔条件及范围对人选进行初评,初评时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科学、公正、准确地确定初选人员,排出先后顺序,填写《秦皇岛市首批市管优秀专家单位推荐一览表》,提出推荐意见,形成考察推荐报告,经同级党委(党组、工委)研究通过后,将考察推荐报告及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
三、有关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于本周五(2月28日)前,到人力资源处301室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