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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报名的通知
作者:张继磊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10日
全体教职工:
根据市政工评职办《关于组织2017年度政工业务考试工作的通知》(秦政职办[2017]3号)文件要求,现将政工业务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
申报人员要符合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且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方可参加政工业务考试,其他人员不允许参加政工业务考试。对于初次参加政工专业评审的人员参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7条执行。
二、报名工作
考试区分高级试卷和中级试卷,由省委宣传部统一命题、巡考和阅卷。按照市政工评职办要求,由学院组宣统部负责本系统考试报名工作。
三、考试工作
1、时间地点。按照省政工职评办统一部署,2017年全省政工业务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复习范围。2017年度政工业务考试范围主要是学习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党章及时事政治理论题等。以上学习资料由组宣统部统一发放报名考试人员,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合格证有效期限。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员务于6月6日前将下列材料按要求报送至组宣统部1103室:
1、《2017年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报名表》一份(贴照片,填表字体仿宋小四号)。
2、《2017年河北省政工职务业务考试准考证》(考生需在准考证上填写姓名、性别等个人资料,并贴小二寸照片两张。考场号、座位号、考号不必填写,填表字体为仿宋三号。考生须知打印在准考证背面)。
3、《2017政工业务考试报名汇总目录表》一份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张慧明    
联系电话:5926111
电子邮箱:wjmxck@163.com  
 
附件:1、《2017年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报名表》
     2、《2017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报名汇总目录表》
     3、《2017年河北省政工职务业务考试准考证》正面
     4、《2017年河北省政工职务业务考试准考证》反面
(附件已上传至组宣统部OA文件夹-2017年度政工业务考试)
                                  
                                           组宣统部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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