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按照《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冀外经院党〔2021〕34号)文件要求,经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部门在听取学生家长和实习单位意见基础上形成考评意见,人力资源处、学生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学院纪委等部门综合审核。现将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5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处和学院纪委。
人力资源处:主楼1109室,联系电话5926019,联系人安松;
学院纪委:主楼1106室,联系电话5926131,联系人谭龙。
附:2022年度师德考核结果。
(相关资料请登录OA办公系统/人力资源处/师德师风建设 /2022年师德考核)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