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年终结账的通知
作者:梁彬 文章来源:计财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全体教职工:
根据秦皇岛市财政局年终决算工作安排,为保证学院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因年终结账,学院定于12月12日起停止报销(截止到当日下午3点停止接收单据,学院报销系统关闭),请各部门尽快办理本年发生的费用,次年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2. 12月12日以后,停止学费、住宿费收费业务,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收费;
3.申请请款的老师,尽快向对方催要正式发票,履行财务报销手续,核销相关款项;
4.涉及工程尾款和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的项目,尽快办理付款手续;
5.特别提醒,有2023年专项资金的部门,请尽快办理报销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请各部门做好准备。
 
 
计财处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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