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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1年06月15日  作者:国际交流中心  浏览次数:

各相关老师: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现已开始受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研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理论联系实际,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高等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高等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

二、申报人条件

1.原则上,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将从申报立项的课题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的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恪守学术规范,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声誉。

三、选题要求

申报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应主要以《课题指南》为依据,申报人可结合实际工作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在《课题申报评审书》封面上应标明申报课题属《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如超出指南范围,可在相应栏目内用适当文字表述。

四、完成时间和成果要求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应在24年完成。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

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专著或专题调研报告,以及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3篇学术论文。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对立项的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两年内有优先使用权。

五、其他事宜

1.每项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

2.《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见【ftp—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研办—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文件夹】

3.请申报老师于201195前将立项申报书一式五份报至科研办(体育场103),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hbwyky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4.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将于2011101前对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5.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省高教学会确定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的课题,不再向课题申报人收取第二轮评审费,由省高教学会代为支付。

 

联系人:张殿尉

  话:5926471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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