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教职工子女学杂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河北对外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年01月13日
全体教职工:
按照《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关于教职工子女学杂费报销暂行规定》,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拟办理2014年教职工子女学杂费报销审核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审核时间: 2014年11月17日—2014年11月24日
2.携带材料:幼儿园2014年正式发票
3.办公地点:学院主楼1109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5926315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