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保障学院教学质量评比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系部为在本部门任课的教师(含系部主任和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及兼课、外聘教师)进行评价。
要求如下:
1、为任课教师打分,系、部主任评分时按20分制评分,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评分时按20分制评分;
2、为系部主任打分,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打分占20分、同行教师打分占20分。为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打分,系部主任打分占20分、本专业(教研室)同行教师打分占20分;
4、要求不能为所有教师评相同的分数;
5、打分表要求使用Excel表格,样式如下: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XX系(部)评教数据
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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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评分
20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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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主任评分
20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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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若有不明事宜请致电5926471,联系人:郜军。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