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刘薇娜 文章来源: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03月23日
各相关教师:
2020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现已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智力服务和理论支持。
二、课题申报条件
1.《课题指南》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就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以及有河北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历史文化研究等拟定了一批选题。基础理论选题和《课题指南》中未包括但确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选题,申请人可自拟题目申报。自拟题目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题目在评审等环节同等对待。
2.课题的项目类别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本年度重点课题在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等方面均做了调整。重点课题立项后,成果须达到两项以上方可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其中至少有一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一部学术专著或一篇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课题一经立项,课题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完成,对逾期不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将给予警告或撤销课题的处理,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发展研究课题。
3.申报青年课题负责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4.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论证活页》匿名方式,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和单位的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5.作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个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申请。有本课题在研项目者不得再申请。
6.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三、课题申报方法
1.课题实行无纸化网上申报,课题申请人注册登录省社科发展研究课题管理系统(www.sklxhc.com)下载相关申报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电子版《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及匿名《论证活页》在系统内上传申报,并提交单位课题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内容审核。
2.相关纸质申请材料由课题申请人自行留存,待课题通过评审立项后,与课题立项通知书一同加盖公章作为立项依据。
四、其他事项
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课题指南》已上传至【OA-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科研科-课题申报-2020年度-2020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文件夹。
联 系 人:刘薇娜 李越
联系电话:15230350919/5926471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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