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李建伟 文章来源:校园管理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9日
各中层部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于2021610,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91日起施行。市教育局决定将今年10月份作为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月,经学院研究,现将我院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活动目标
通过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学院安全工作水平,提升全院教职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和监察执法能力,全面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教职员工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促进学院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活动范围
全院教职工
宣贯时间
2021101日至年115日。
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普及宣传。一是将新《安全生产法》列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新《安全生产法》列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创新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充分运用媒体广覆盖地开展宣传。发挥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在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上的主导作用,通过专版专栏、集中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及时宣传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发挥新兴媒体在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上的重要作用;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各部门要通过举办专题宣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有奖问答等向教职员工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二)认真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各部门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广大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的推动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职工的教育培训,提升部门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提升所有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做到全面知法、熟练用法、严格守法、严肃执法。让学校相关人员了解、明确各自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推动做好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一是督促指导修改三项制度。学院要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条款,及时修订学校安全工作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制度齐全有效,全面夯实、规范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二是各部门要依法加大检查力度。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本部门辖区内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各部门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宣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园管理中心。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学习宣贯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学全、学深、学透,确保学院安全工作在新的法律法规要求下进行。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学院安全工作实际,通过信息简报、调度例会、专项报告和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督促指导。校园管理中心将对学院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年底考核内容,确保宣贯任务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取得成效。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部门要认真整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签到表、有关课件讲稿及现场视频影像等资料归档备查,将有关学习宣贯情况编写信息及时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宣传,并按要求报送总结。
请各部门于1110日前将学习宣贯落实情况总结报至校园管理中心,所报总结要数字明确、文字简练,既要提炼经验做法,也要发现存在问题不足,并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校园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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