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通知》要求,我院现组织申报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
1.从事学院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善于研究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本人职责范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违规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受到上级部门或本部门、本单位通报批评或处分的。
请有意申报的人员与校园管理中心李建伟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926289。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1日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