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教学任务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文章来源:岳海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24日
各系部、学生处: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按时完成,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于第14周周日(6月11日)前完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分配录入,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教学任务制定规范)要求如下:
1.每位教师任课不得超过2门(不包括2门),院级公共任选课和系级专业选修课不包括在内。
2.专任教师(包括专业(群)带头人、专业(群)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周总课时量原则上不低于8节,不得超过18节课(不包括院级公共任选课和系级专业选修课),如果课时安排不开,应考虑校外兼职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
3.行政人员兼课按照规定课时量执行,即系部主任任课每周不得超过8节;行政中层以上干部每周不得超过4节;各系部教学秘书兼课每周不得超过6节;科级以下干部兼课每周不得超过6节(以上行政人员课时量不包括院级公共任选课和系级专业选修课)。
4.理论课程鼓励合班上课。
5.人数不超过40人的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分小班上课。
6.以上超出规定的情况,请各系部将情况汇总并说明理由,同时填写教师授课统计表(请到工作群下载),于2023年6月11日之前将纸质(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教务处,教务处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7.各系部如果聘请其他系部教师承担本系部教学任务,需经被聘教师所在系部领导同意。
二、教材征订计划参照教材征订要求,于6月18日之前完成教材录入。
三、注意事项:
1.因学院多媒体教学设备有限。请各系部综合考虑课程实际需要以及多媒体设备在课程授课中的实际作用,合理确定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
2.各系实训室应合理安排课程,进入实训室授课课程学时数应在实训室容量范围之内。
3.为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的运行,请各系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内拟安排教学任务的新增实训室,于2023年6月11日之前报教务处,以便在教学管理软件中进行增设。
4.录入教学任务时,实行2+1模式的专业请录入2021级实习指导教师。
5.教学秘书录入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信息完成后,各年级专业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表务必经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教学主任审核后签字确认,审核内容包括各表中所有数据信息。请各审核人务必认真审核表中所有信息,审核确认后出现问题由审核人负责,之后出现任何变动必须写出书面说明并逐级上报审批。
6.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截止时间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录入程序,未录入的信息待所有数据处理完毕后再另行处理,出现任何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
7.需要分流专业请及时做好专业分流工作,以免影响教学任务设置。
 
 教务处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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