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关于延长学院学前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有效期的公示
作者:田建军 文章来源:国际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01日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制定燕山大学等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255号),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我院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合作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12000元执行,有效期三年。

经我院综合测算生均培养成本,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我院学前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仍按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秋季学期。

现对该延期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91日至97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报至国际交流中心或学院纪委。

院纪委:5926131 国际交流中心:5926330   

 

 

202391

国际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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