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杯”河北省第二届高校民族舞蹈大赛院级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王冬梅 文章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09日

全体同学:

根据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河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河北省高校民族舞蹈大赛举办机制暨举办“民族团结杯”河北省第二届高校民族舞蹈大赛的通知》(冀民委【2021】3号)的文件要求,学院团委预举办院级选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民族舞蹈大赛为载体,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展示首届以来我省高校少数民族舞蹈艺术创作新成果,引导正确创作方向。推出一批舞蹈艺术精品,为发展繁荣我省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大赛主题
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5日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四)参赛要求
参赛单位以各系团总支、指导教师等为单位组织参加。
参赛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五)比赛类别
设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共四个舞蹈类别。
(六)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主题鲜明、符合新时代精神风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要反映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塑造少数民族艺术形象,体现少数民族审美情趣、舞蹈风格、属性和韵律。
2.独舞、双人舞和三人舞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群舞人数不超过25人,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3.学演和原创(2019年1月后创作)均可,支持、鼓励原创和民间自然传承的原生态舞蹈作品。申报参赛作品应完整,确保无版权问题。
4.服装道具与舞蹈形式及所表现内容相符。舞蹈音乐能充分体现作品主题,录制清晰。
5.参加者须是本院校注册学生。
6.各校报送的独舞、双人舞和三人舞作品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报送总数的50%。
(七)报名方式
以系团总支或指导教师等为单位填写汇总表(汇总表自行下载:0A—团委—活动部)
联系人:王冬梅
电话:5926161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5日
团委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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