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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
作者:张继磊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10日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教职工的理论学习,提高广大教职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指导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在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宣传统战部主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各单位根据学院党委的意见和学习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条  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中央、省委及学院党委的有关指示、文件和规定;国内、国际的政治经济形势;有关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知识等。

第四条  教职工的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实行两周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每次不少于两小时。

第五条  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认真参加学习、讨论和集体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学好政治理论。同时,要针对教职工的不同特点,紧密联系实际,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学习质量。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理论学习与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结合起来,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推进工作。倡导教职工积极开展自学。

第七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政治理论学习考勤制度,考勤结果作为月度考勤奖发放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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