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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工作制度
作者:张继磊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10日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老干部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我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更好地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情况通报制度

第一条  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

第二条  通报的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时事政治情况,本单位的工作情况,本单位的重大事宜。

第三条  通报情况的形式可采取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

第二章  征求意见制度

第四条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

第五条  对离退休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

第三章  走访慰问制度

第六条  每年春节、重阳节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第七条  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要及时探视看望,进行慰问。

第四章  学习制度

第八条  每年组织离退休党员上党课1次,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教育。

第九条  按照党章要求,组织离退休党员按照规定积极参加党小组、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活动。

第五章  文体活动制度

第十条  常态化的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适宜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第十一条  条件允许下,组织离退休干部外出学习参观。

第六章  身体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  与医保体检相结合组织离退休干部身体检查。

第七章  经费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坚持离退休干部经费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挪作他用,不跨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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