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关于评选推荐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的实施方案,我院决定以各分工会为单位评选推荐道德模范。
本次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评选推荐为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我院教职工。其中,事迹特别突出,赢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可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
每个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并须提供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真实可靠、表述准确、条理清晰。
请各分工会务于今天(3月21日)下午五点之前将推荐人名单交到组宣统部办公室。
组宣统部
2011年3月21日